关于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典型问题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02-22 5866 次浏览
2021年春节将至,为进一步强化作风建设,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切实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廉洁过年节。现将全 市查处的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丹阳市丹北镇人民政府副镇长唐润君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问题。2015年春节前至2018 年春节前,唐润君先后4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8瓶白酒、8条香烟,折合人民币共计12160元。因唐润君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10月,唐润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句容市郭庄粮食储备库党支部书记、主任朱玉林公款购买烟酒用于招待问题。2018年1月至6月,朱玉林在担任句容市郭庄粮食储备库副主任(主持工作)期间,该库违规用公款购 买烟酒用于业务招待,共计44750元。2020年12 月,朱玉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扬中市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大队长刘涛私车公养问题。2019年2月至8月,刘涛私自使用单位公务车加油卡为私家车加油9次,共计2320.68 元。2020年12月,刘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丹徒区长山林场原党支部书记、场长王飞等人违规发放年货礼品问题。2019年1月,王飞和长山林场党支部委员、副场长夏红昌违规向参加各场圃年终工作交流会的人员发放牛肉、香肠等年货礼品,折合人民币共计27000元。2020年12月,王飞、夏红昌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
上述四起典型问题都是反复出现的“常见病”、易发多发的“节日病”,反映出在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压态势下,仍有个别党员干部顶风违纪、不收手不知止,受到严肃处理。广大党员干部要把通报曝光的典型问题当成镜子、反省自身,把党规党纪刻印于心、落实于行,养成抵制“四风”的行动自觉。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办国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两办和省市纪委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及时部署落实春节期间纠治“四风”工作,确保压力传导到底、责任落实到位。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把自己摆进去,带头防治、自觉抵制、主动整治不良风气,发挥以上率下纠治“四风”的“头雁效应”,不断充盈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全会精神,以马不离鞍、缰不松手的定力,反复抓、抓反复的韧劲毫不松懈纠治“四风”。坚持分析研判在先,从具体人具体事着手,精准把握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四风”突出表现和易发多发岗位,按照作风建设专项督查工作方案的任务分工,突出“七个紧盯”,创新督查方式,拓宽监督渠道,坚决查处顶风违纪问题。加大对违纪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力度,督促各地各部门举一反三,查找漏洞,补齐短板,不断把纠治“四风”工作引向深入。严格落实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值班、报告、督办等制度,对群众举报、媒体报道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重要舆情,严查快处,以作风建设新成效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保障。
中共镇江市纪委
镇 江 市 监 委
2021 年 2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