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帐户如何划入?
发布时间:2007-12-08 4061 次浏览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在参保人员办理基本医疗保险手续并按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后,为参保人员建立个人账户。
个人账户按下列规定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于每年年初一次性划入全年额度:
(一)45周岁以下的人员按本人上年度工资总额的4%划入;
(二)45周岁(含45周岁)以上的人员按本人上年度工资总额的5%划入;
(三)退休人员按本人上年度退休金总额的6%划入。
用人单位或个人未按规定申报工资总额或退休金总额时,个人账户分别按规定的缴费基数或全市退休人员平均基本养老金划入。新参保人员,在办理参保手续的次月,一次性划入从参保起始月至本年底的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