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一院石春和获评“江苏好人”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16-05-24 3790 次浏览
近日,从省文明办传来消息,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院长助理石春和同志获评“江苏好人”荣誉称号。这是继今年4月石春和同志入围“中国好人榜”后获得的又一殊荣。
石春和,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党委委员、院长助理,眼科主任,康复眼科医院院长,中国第七期援圭亚那医疗队队长,中华医学会江苏省眼科分会委员,江苏省白内障防盲技术指导组成员,镇江市白内障防盲专家组组长。作为一名中共党员,石春和同志一直以“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争当党和人民的光明使者”为信念。从医三十多年来,潜心专业,服务民生,让数以万计的眼疾患者得以康复。2014年起,牵头开展“康复爱心光明行”活动,成立“光明基金”,为全市老人的视力健康提供技术和资金支持,先后惠及2000名眼疾老人,共减免医疗等费用500万元,被患者亲切称为“光明使者”。他的“光明使者”信念同样支持着他远赴万里之外的西非圭亚那,填补了圭亚那25项眼科手术空白,并高质量完成近1500例白内障超声乳化联合人工晶体植入术,他用实际行动见证并镌刻着中圭两国的友谊。曾担任中国第七期援圭亚那医疗队队长,先后荣获“圭亚那总统勋章”、“中圭友谊勋章”、“圭亚那特殊贡献奖”,以及“全国援外医疗先进个人”、“镇江好人”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