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发布时间:2011-12-31 10618 次浏览
镇江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补充申办“优秀人才一卡通的”通知已经下发(附后),实施对象:
一、凡符合【2006】91号文件规定的下述人员至今未办理(已办理的组织部自动续办)“优秀人才一卡通”的:1、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国家、省、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2、镇江市学术技术带头人;3、省“333工程”培养对象;4、“江苏省创新创业人才奖”、“镇江市自主创新杰出人才奖”获得者、市科技标兵;5、省、市有突出贡献的高级技师。
二、国家“千人计划”、江苏省“双创人才引进计划”、江苏省“六大高峰行动计划”、镇江市“331计划”引进人才。
请有符合条件的相关人员对照通知精神准备材料,于1月5日前交党群部。
电话:88912365
邮箱:zzyydb_01@163.com
党 群 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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