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住院医疗保险的单位和个人如何转入基本医疗保险?
发布时间:2007-12-08 4363 次浏览
参加住院医疗保险并按规定缴纳住院医疗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或个人,在具备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经济能力的情况下,应转入基本医疗保险。
转入时,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或个人以转入时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 5% 的比例,一次性缴足其历年所缴住院医疗保险费与基本医疗保险费间的差额后,其缴纳住院医疗保险费的实际缴费年限,可按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予以累计计算。
计算公式:转入之时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 5% (用人单位 4% ,职工个人 1% ;个人单独参保 5% ) × 住院医疗保险费缴费年限。
补缴的医疗保险费全部划入个人医疗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