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病员座谈会制度
发布时间:2014-12-18 4934 次浏览
1.目的
为了更好地向住院病人和家属征询意见、建议,及时沟通情况,解决病人就医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融洽医患关系,提高病人满意率,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全院各临床科室
3.定义(无)
4.职责(无)
5.标准
5.1 病区病员座谈会
5.1.1 每月召开一次,由各病区护士长召集,科主任、护士长、病人和家属参加。
5.1.2 病员座谈会内容必须要有书面记录。
5.1.3向病人及家属宣传住院规则及须知,探视陪护制度、卫生常识、有关疾病知识,住院期间应注意的事项等。
5.1.4征求病人及家属对医疗、护理工作的意见和要求,以便改善医务人员服务态度,提升整体素质,提高医疗护理质量。
5.1.5 对病人提出的建议和批评应逐条落实提出处理意见,对本科内解决不了的问题应向有关职能部门反映,对一些误解应耐心做好解释工作。
5.2 医院病员座谈会
5.2.1 每季度召开一次。
5.2.2 由医院监察部每季度在病区抽取一定数量的病员或家属参加,院领导、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及相关支部书记在会上直接听取病人的意见和建议。
5.2.3 医院分管行政或业务的领导每年至少参加一次病员座谈会。
5.2.4 会后由医院监察部对病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相关科室进行整改。
6.流程(无)
7.表单(无)
8.相关文件 (无)
9.本版修改内容
9.1 制度名称由“ 工休座谈会”改为“病员座谈会”。
9.2 原5.2“病区工休座谈会”“改为病区病员座谈会”。
9.3 原5.1.2“工休座谈会内容必须要有书面记录”改为“病员座谈会内容必须要有书面记录”。
9.4 原5.1.4“ 征求病人及家属对医疗、护理工作的意见和要求,以便改善护士服务态度,提升整体素质,提高护理质量”改为“征求病人及家属对医疗、护理工作的意见和要求,以便改善医务人员服务态度,提升整体素质,提高医疗护理质量”。
9.5 原 5.2.2 “由医院监察部每季度在每个病区抽取一定数量的病员或家属参加”改为“由医院监察部每季度在病区抽取一定数量的病员或家属参加”。
9.6 删除原5.2.3 “会后由医院监察部对病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相关科室进行整改”内容,新增“医院分管行政或业务的领导每年至少参加一次病员座谈会”。
9.7 增加5.3.3会后由医院监察部对病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相关科室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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