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科大学镇江临床医学院 江苏大学临床医学院 镇江市肿瘤医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党群工作>>党风廉政>>工作动态

开展“廉洁行医、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整治行动

发布时间:2016-02-19 5049 次浏览

为了进一步规范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促进廉洁行医,树立良好的医疗道德风尚,决定自2015年4月至12月,在全院开展“廉洁行医、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廉洁行医”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六届市纪委五次全会的精神,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十项规定,坚决纠正违反“九不准”规定行为,坚决遏制行业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行风进一步转变,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社会评价和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努力为深化公立医院改革、促进医院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专项整治工作重点

(一)规范医疗行为。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坚决纠正服务态度差、服务效率低现象;严格落实处方点评制度,重点规范抗生素、抗肿瘤药物等药品的使用,严禁不合理用药;开展高值医用耗材临床应用点评,严禁高值耗材不合理使用;加强信息系统管控,严禁开大处方;根据临床需要开展相关检查,严禁滥检查。

(二)杜绝收受“红包”行为。医务人员恪守医德、严格自律。坚决杜绝在提供临床诊疗、手术治疗等医疗服务时,索取或收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

(三)严禁收受药品回扣行为。医务人员遵纪守法、廉洁从业。严禁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收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财物、回扣或提成的行为,严禁参加其安排、组织或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娱乐活动和捐赠资助的旅游。

三、工作措施和步骤安排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持续到年底,分四个阶段开展,具体安排如下: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4月)。

1.召开动员大会,统一思想,形成共识,明确要求,落实任务。各支部、职能部门、临床医技科室结合工作实际,运用多种形式层层开展动员部署,认真组织学习相关文件精神,明确目标任务和方法步骤,深入推进专项整治活动。

2.医院与各临床及医技科室、科室与每位医务工作人员层层签订“廉洁行医承诺书”(见附件1),作出廉洁从医承诺,并以适当的形式公示,接受社会和患者的监督,进一步增强廉洁从医意识,提高广大医务工作者廉洁行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综合治理阶段(2015年5月-9月)。

1.科室和个人自查自纠。各临床、医技科室根据本实施方案的安排,突出对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回扣、不合理用药、开大处方和服务态度差等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重点问题,进行认真排查梳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将自查自纠工作贯穿始终。医务人员认真对照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仔细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见附件2),力求在自查自纠过程中解决问题。党员、科室主任、名医专家要带头自我对照检查,带头纠正存在问题。凡有涉及重点整治有关问题的,均应主动说明问题,主动上交收受的钱物,可以直接缴入“阳光账户”或上交纪检监察部门。

2.组织力量专项检查。抽调监察部、医务部、财经部、后勤保障部等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和临床医技科室专家组成检查组,开展“八项集中专项检查”,具体为:⑴对全院药品使用情况进行点评和监测,对用量较大和异常波动的药品进行预警公示,对使用量前十名医生进行排位公示,并对异常使用的药品采取限量使用、暂停使用或停止使用等相应措施,对不合理用药的医师实施通报、诫勉谈话、处罚等措施;⑵开展高值医用耗材临床应用合理性评价和监测,对不合理使用耗材的科室和个人酌情给予限期整改、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处理,对异常使用的耗材及医务人员分别进行预警公示和廉政谈话,禁止生产企业向临床科室直接配送高值耗材;⑶开展一次性普通医用耗材及试剂(抽取部分)临床使用情况的专项督查;⑷开展医学检验检查(选取部分项目)合理性的专项督查;⑸开展不良记录登记工作,对药品、设备、耗材等供应商(经销商)进行一次梳理,对各供应商(经销商)进行集体约谈,签订廉洁供药(供货)承诺书,对在医院行贿和送回扣的供应商(经销商)建立黑名单,取消其供货资格;⑹启动第三方评价机制,每月从出院病人中抽取10%的比例,由第三方负责随访调查,对调查中发现的收受回扣、“红包”行为阳性者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及时通报;⑺利用防统方软件,对统方行为进行实时监控;⑻对医院医疗设备、药品耗材、办公物资等计划申请、招标采购等程序和关键节点开展一次专项检查。组织开展满意度调查和行风督查,每月通报满意度调查和行风督查结果。

3.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加强法纪教育,加大《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违纪违规问题调查处理暂行办法》学习教育力度,特别是强化新进人员、重点岗位、敏感岗位职业规范教育和培训,增强医务人员遵纪守法意识。开展警示教育,邀请市纪委、市检察院领导进行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以案明纪,警钟长鸣,自觉抵制不正之风,营造风清气正的执业环境。开展医德医风教育,邀请专家进行人文精神、医学伦理等专题讲座,开设网络、微信、短信教育平台,培养医务人员关爱病人、尊重生命的职业操守。加强典型教育,在全院开展首届“十大医德标兵”评选活动,弘扬高尚的医德医风,激发正能量,增强医务工作者的职业荣誉感和责任感。开展廉政谈话,医院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与部门及科室主任谈,纪委书记与重点岗位人员谈,部门及科室主任与科内人员谈,围绕认清形势、纠正错误,进行教育引导。

4.落实完善制度建设。重点围绕国家卫计委《三级公立医院廉洁风险防控机制评审标准》和市卫生局《镇江市卫生局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医院工作实际,建立健全以下六项重点制度规范:制定医院廉洁风险防控实施办法,梳理各类职权事项,明确各项职权廉洁风险防控规则;建立医院招投标交易廉政监管试行办法,明确对医用耗材、设备等招标采购活动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管理和监督事项及流程;建立重点岗位、重要环节检查、排查制度和过错追究制,确保各项监督措施落实到位;修订完善药品耗材使用动态监测及预警机制,强化对全院药品及耗材使用情况的监控;制定医院廉洁行医管理规定,结合行风建设“九不准”和“无红包医院”建设要求,进一步明确医院医务工作者从业行为规范;修订完善医德医风考评制度。

5.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发挥办案的治本功能,以“查”促纠。汇集分析重要线索,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按照《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违纪违规问题调查处理暂行办法》和医院综合奖惩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扣发绩效工资、按程序暂停执业活动、延迟职称晋升、取消年终评优评先资格等处理。对专项整治行动过程中顶风发生的违纪违规行为,加大惩处力度。对医务工作者的违纪违规行为,追究相关负责人管理责任。同时,通过广泛公布举报电话、在医院重要醒目位置增设举报信箱、设立网络及手机终端举报通道等方式,进一步加大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力度。

(三)整改落实阶段(2015年10月-11月)。针对前两个阶段发现的问题和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进行归纳梳理,深刻剖析原因,找准问题症结,总结经验教训,进行整改。明确整改重点和整改时间,制定整改计划和整改措施。同时,坚持边查边改,凡是近期能够解决的问题,要立知立改,尽快见效。凡是近期不能解决的问题,要排定时间表,创造条件,分步落实整改,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四)总结提高阶段(2015年12月)。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评估,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主要包括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常态化监督制约机制,从而促使廉洁行医行动持续推进。对首届“十大医德标兵”进行表彰和宣传。强化落实医德考评结果与医师定期考核、岗位聘用、绩效工资、晋职晋级、评先评优等直接挂钩。

四、相关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廉洁行医专项整治行动责任分解书,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进度。医院领导班子对专项整治工作负主体责任,组织统筹好有关工作,其中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对分管范围的专项整治工作负责。纪检监察部门承担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责任,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各自工作职责,落实相关工作责任。临床及医技科室主任为本科室廉洁行医责任主体,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责任,负责本科室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二)强化统筹,注重工作实效。本次专项整治行动要做好“四个结合”,与建立医院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结合起来,重点抓好大处方、回扣和红包等廉政风险点,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与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结合起来,以解决群众看病就医中的突出问题为切入点,不断改善群众看病就医感受;与宣传正面典型结合起来,及时发现、总结、宣传一批先进典型,用正面典型示范引领,发挥榜样的力量;与医院中心工作任务结合起来,实现“两手抓,两手硬,两促进”。 

(三)完善制度,构建长效机制。各职能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注意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认真总结经验,找准导致不正之风问题发生的深层次问题,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入手,积极探索新思路、新办法,推动制度创新和政策完善,做到从源头上坚决铲除不正之风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建立起廉洁行医的长效机制。

门诊病人
满意度调查

住院病人
满意度调查

官方微信

手机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