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格执行医保政策的有关规定
发布时间:2007-12-08 4408 次浏览
为了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减少医保基金的流失,确保医保政策的贯彻执行,2007年8月,我院对各临床医师重申医保政策的有关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1、严格掌握参保病人收治住院的指症,不得随意分解住院费用。
2、继续加强人、证、卡的核对和病历的书写。
3、合理使用药品,严格控制大处方,高档药品的使用必须审批。
4、不得跨科开药或分解处方。
5、门诊参保病人使用自费药品要告知,住院参保病人使用自费药时病人必须签订《使用自费项目同意书》,并签字确认。
6、严格控制门诊和住院参保人均费用。
7、加强对医保病人范围的审核和控制。
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经管办
200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