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市省“333工程”第三期培养对象考核和第四期培养对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4-14 8776 次浏览
为深入实施科教与人才强省战略和创新驱动战略,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我省将继续实施“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以下简称“333工程”)。近日,省人才办先后下发了《江苏省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培养与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做好江苏省第三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管理期满考核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江苏省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等文件(附后),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1、第三期培养对象考核(考核内容详见附件三)
(1)组织各层次培养对象认真填写《江苏省第三期“333工程”培养对象管理期满考核表》、《江苏省第三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考核情况汇总表》(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近五年获得省级以上重大奖项和国家发明专利的,需附证书复印件一份)、《江苏省第三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情况统计汇总表》,报所在单位。
(2)所在单位对培养对象填写的《考核表》进行审核并作出书面鉴定,确定建议考核等次。
(3)各辖市(区)委组织部、镇江新区组织人事部,市直主管部门要结合考核工作,将实施省“333工程”的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效形成总结。对《考核表》审核把关后,汇总《江苏省第三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考核情况汇总表》(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近五年获得省级以上重大奖项和国家发明专利的,需附证书复印件一份)、《江苏省第三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情况统计汇总表》,同时制成Excel格式电子文档。
各辖市(区)委组织部、镇江新区组织人事部、市直主管部门于4月27日前,将第二层次培养对象及经所在地区或主管部门考核建议为优秀等次的第三层次培养对象《考核表》一式五份,其余第三层次培养对象《考核表》一式二份,附件材料一份(附件材料归类整理,与考核表分开装订成册),《江苏省第三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考核情况汇总表》及电子文档(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近五年获得省级以上重大奖项和国家发明专利的,需附证书复印件一份),《江苏省第三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情况统计汇总表》及电子文档,与工作总结,一并报市人才办。
2、第四期培养对象申报(申报要求详见附件二、附件四)
通过基层组织单位、团体推荐或个人自荐的形式,组织符合第四期“333工程”申报条件的人员经江苏人才工作网( http://www.jsrcgz.gov.cn)进行网上申报,涉密信息不要在网上填报。填写《江苏省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申请书》、《江苏省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推荐人选汇总表》,经同行专家推荐,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须提供纸质材料的申请书、附件材料。附件材料包括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质证明(证书)、专利等知识产权证书、科技项目合同或鉴定书、获奖证书、成果推广应用的证明等。所有证明材料在网上申报时须为原件扫描件或数码照片。同行专家推荐意见、所在单位签署意见的原件扫描件须同时作为附件材料上报。
(1)第四期第二层次培养对象申报。第三期“333工程”第二层次培养对象,如继续申报,须填写《江苏省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申请书》。各辖市(区)委组织部、镇江新区组织人事部,市直主管部门按照建议分配指标(指标附后)共推荐20名人才申报第四期“333工程”第二层次培养对象。申报人须提供纸质材料的申请书一式五份,附件材料一份(按人员分别装袋,附件材料归类整理,与申请书分开装订成册)。同时由所在地单位汇总《江苏省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推荐人选汇总表》一式两份,制成Excel格式电子文档,于4月27日前将以上材料一并报市人才办。
(2)第四期第三层次培养对象申报。第三期“333工程”培养对象考核优秀或合格,继续转入第四期培养的,须填写《江苏省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申请书》。第四期“333工程”第三层次新申请人按照建议分配指标及附件二、附件四文件上的要求进行申报。申报人须提供纸质材料的申请书一式四份,附件材料一份(按人员分别装袋,附件材料归类整理,与申请书分开装订成册)。各辖市(区)委组织部、镇江新区组织人事部,市直主管部门须报送推荐选拔工作情况报告一份,汇总《江苏省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推荐人选汇总表》一式两份,制成Excel格式电子文档,于5月20日前将以上材料一并报市人才办。
3、考核评审
(1)第三期第三层次培养对象考核。市人才办对考核材料初审后,组成考核小组,对第三期“333工程”第三层次培养对象进行考核,确定考核等次,提出考核意见,其中考核等次为优秀的原则上要符合上一层次培养对象申报条件,或是工作业绩十分突出但因超龄不再列入四期的培养对象。考核等次为优秀、合格的培养对象可直接转入四期同一层次继续培养。
(2)第四期第二层次推荐对象评审。市人才办初审申报材料后,组成考核小组,对各地、各部门推荐的20名第四期“333工程”第二层次培养对象候选人进行评审,按照省人才办分配名额,确定8名为我市申报对象。
(3)第四期第三层次新增培养对象评审。市人才办对第四期“333工程”第三层次新申报对象材料进行初审后,组织专家评审会,确定第四期“333工程”第三层次新增培养对象人选,并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报送省人才办。
二、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省“333工程”第三期培养对象考核和第四期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重要意义,广泛宣传发动,精心组织,安排专人负责,迅速开展考核和选拔工作,做到应报尽报、应报必报,相关材料的填报要认真、细致、规范、完整,确保工作成效。
2、准确把握考核和选拔工作的政策性和原则性。要坚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地反映培养对象的政治表现和工作业绩。坚持民主公开的原则,严格选拔程序,增加考核和选拔工作的透明度,使考评果具有公信力。
3、材料要求及说明。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制成电子文档,纸质材料要按照要求及时汇总上报至市人才办。此次省“333工程”考核和选拔文件内容,以附件形式转发。各地、各部门可从“镇江党建”网站下载相关材料,网址: http://www.zjdj.gov.cn/。
有关申报材料可发送至电子邮箱:zjrcc@126.com,联系人:方芳,联系电话:84416236,地址:南徐大道新行政中心5号楼529。
附件:
1、《“333工程”第四期第二、三层次培养对象申报建议指标分配表》2011041301.doc;
2、《江苏省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培养与管理暂行办法》2011041302.doc;
3、《关于做好江苏省第三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管理期满考核工作的通知》2011041303.doc;
4、《关于做好江苏省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2011041304.doc。
2011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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